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风险是社会稳定、金融秩序稳定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以保险的名义或保险从业人员进行非法集资的案件屡有发生,其特点是既具有性,又具有隐蔽性,危害性极大,影响极其恶劣。
保险业非法集资特点和常见手段有哪些?保险消费者又如何识别?如何防范?在当前全市上下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月”活动之际,市保险行业协会通过保险业发生的非法集资典型案例及特点向进行提醒。
张某某为某人身险公司保险代理人,利用身边熟人的信任,以月息3%、年息36%的高额回报和到期返还本金为诱饵,虚构险种、伪造保险公司印章、制作假保单,与投资人签订保险合同。张某某收到的钱款一部分用于支付先前承诺的3%月利息,一部分用于自己开销。一开始由于张某某能按期支付利息,找她投资的人越来越多,但需要返还的利息也越滚越多,这样滚雪球般经营几年之后,张某某已无力支付本息。几年下来,张某某共从22名客户处非法集资达2000多万元,投资人的投资款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失。
市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案例中张某某恰是利用消费者急功近利、高额收益的心理,从熟人朋友下手,以假乱真兑付初期利息增进可信度,从而骗取了更多客户的钱财。现实生活中,除虚构保险理财产品,承诺高额回报是常见的非法集资行为,自购的收据,或者公司作废的收据代替,甚至直接手写欠条,并在伪造单证或欠条上加盖私刻公章,骗取资金;利用职务便利,以保险公司员工或者销售人员的身份取得当事人信任,从而骗取资金;代销第三方理财产品,案发后,发行第三方理财产品的机构和主去楼空等行为也是保险业非法集资的典型特点。
因此,当遇以上这种情况,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人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相信“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在需求保险产品时,不要小便宜,不要被保险高息理财、高额回报之类所。在购买保险产品时,要找正当保险机构,正规渠道进行查询,即查产品、查单证。在出现上当情况时,遵守国家金融政策,使用法律武器自已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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