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物价局在与卫生主管部门进行专题调研基础上下发《通知》,重申驾驶员体检相关价格政策,有效规范了针对驾驶员的体检收费行为。
有群众反映,部分医疗机构在对驾驶员进行体检时存在收费不规范问题。为此,市物价局向各医疗机构下发《通知》重申:“驾驶员体检范围包括身高、视力、辨色力、听力、上肢下肢及躯干颈部六项常规检查, 原则上不得增加新的项目;出具体检报告,不另收挂号费及诊查费。目前,我市驾驶员体检项目服务价格实行两种价格管理形式——公立医疗机构驾驶员体检服务价格实行每人(次)10元的指导价,下浮幅度不限;非公立医疗机构驾驶员体检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医疗机构依据体检项目合理确定。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员的体检,也按该标准执行。有关部门要求增加的其他体检项目,不得收费。黑木奈奈”
市物价局要求,各医疗机构必须在经营场所显著公布驾驶员体检项目内容及医疗服务价格,不得在标价内容外加收任何费用,不得自行扩大机动车驾驶员的体检范围,不得相互和市场价格,不得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权条例》等法律法规,未面许可,擅自转载本作品的,将涉嫌著作权人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非法侵权转载,本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家庭主妇报》、《都市新报》、松花江网、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书面授权;
二、对江城日(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家庭主妇报》、《都市新报》、松花江网、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将采取一切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本文由来源于财鼎国际
网友评论 ()条 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