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引入消费领域工作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正式启用以来,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明显成效。今年,省工商局将试点开展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引入消费领域工作。
记者从3月13日上午召开的安徽省“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人民群众对优质商品服务、放心消费、先进政务服务的要求不断提高。面对新形势新,省工商局决定今年在芜湖市工商局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
据悉,这次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将充分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门户网站等信息化系统和平台,将经营者工商登记信息、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受理的投诉量、投诉的调解成功率等纳入公示范围,组织开展消费投诉公示,打通消费的事后救济和事先预防环节,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促使经营者落实消费主体责任。
目前,芜湖市工商局正在根据省工商局部署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公示工作将在今年第三季度正式开展。(记者 顾继月 实习生 左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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