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佛山市工商局获悉, 2017年1-10月,全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涉及房屋装饰装修服务的投诉249件,同比上升137.1%。消费者主要反映的情况包括,因对装修方案不满意、个人因素等原因要求退还定金、订金、诚意金;装修工程未按约定期限完工,索赔未果;装修公司要求额外加收费用等。
据工商部门介绍,很多装修纠纷源自业主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认真阅读条款,没有核实所用材料的品牌、规格、数量的多少,随随便便签了字,留下隐患。
市工商局12315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对于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应当选择并委托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的施工单位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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