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晚8时许,枣阳大队在枣阳市光武商业大厦转盘处设置检查点,对过往的机动车进行检查。在对一辆车牌号为鄂F2Q352的轿车驾驶人张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检测结果67mg/100ml,为饮酒后驾车。
据张某讲,因害怕挂真牌有违章,加之没有驾mimk-009驶证,于是就想到挂个假牌,而且1月18日晚张某与朋友还喝了两瓶啤酒,酒后驾驶机动车。
1月24日,驾驶人张某因涉嫌无证驾驶被警方依法5日,并处罚款2000元;因涉嫌酒后驾驶被处罚款2000元;因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被5日,并处罚款5000元。
网友评论 ()条 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