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志斌 通讯员 戴小星) 3月30日凌晨3点许,清溪大队接群众报警,称清溪镇埔星渔樑围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伤倒地。接报后,值班立即赶往现场展开勘查及调查取证工作。到达现场后发现,事故现场有一人已当场死亡一人受伤,而肇事司机和肇事车辆已逃离现场。
因事发凌晨,现场并无目击群众,伤者也没有记住肇事车辆的车牌号和车身颜色、型号,而事故段没有设备,这给侦查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
为迅速侦破此案,清溪大队连夜召集分析案情,启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查机制,成立“3.30”专案组。办案连夜加班查看沿途,筛查卡口照片,初步认定肇事车辆为一辆白色的小车。
随即,专案组进一步扩大排查范围,经过周密侦查,当天上午10点专案组在离事故现场5公里远的谢坑市场附近发现了肇事嫌疑车辆,但司机已不知去向。
找到肇事车辆之后,专案组多次打电话和发短信给车主,想敦促嫌疑人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但车主一直未接听电话。专案组立即向上级机关通报案情,同时专案组深入谢坑市场,通过调取查看、走访群众等方式展开侦查工作。
最终,在支队侦查大队的协助下,锁定肇事司机的居住地点。当天下午3点许,专案组在谢坑市场某出租屋内将正在打包行李准备逃跑的肇事司机龚某抓获。
经,龚某对其无证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后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龚某交代,3月30日凌晨1点多,其与朋友吃夜宵,期间喝了几杯啤酒。凌晨3点许,其无证驾驶粤S5P8**号牌的小型轿车途经埔星渔樑围口时,与同向行驶的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司机凌某当场死亡及车上人员杜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龚某因心生恐惧,并没有及时报警和抢救伤员,而是继续驾驶车辆逃离现场。
3月29日晚上,东莞南城大队在辖区开展整治酒驾专项行动。当晚9时20分左右,在绿色坡头口的执勤点,执勤查获一辆粤SGR6**号牌小车,驾驶人刁某存在酒后驾驶的嫌疑,经酒精呼气测试,刁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99mg/100ml,存在醉酒驾驶的嫌疑。
按照办案程序,执勤随即带刁某去医院抽血作进一步的酒精检验。可当执勤准备将其送至医院作抽血检验时,刁某突然情绪激动,发起酒疯,突然猛踢现场的执法人员,并推撞、踢打现场的执勤人员和警车,且拒不配合执法工作,逃避法律责任。
在多次无效的情况下,现场执勤立即向请求支援,在南城西平的执勤人员达到现场之后,合力将刁某控制,并送至医院进行抽血检验。刁某从被押上警车到到达医院抽血期间,刁某不时挣扎和执勤人员、故意医院的公用物品,并造成一名执勤人员腹部、多处软组织和手指受伤。
根据司法鉴定中心的检验结果,刁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10.7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目前,刁某因涉嫌驾驶罪和妨害公务罪已被依法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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