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7月26日讯(记者余皓 通讯员东成)一起车辆追尾引发的交通事故,却牵扯出案中案。车主李某掏出匕首肇事司机曾某赔钱后,接警从李某轿车内搜出毒品。今悉,口区法院一审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对李某3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今年4月1日中午,在口区解放大道某段,曾某驾车送货时,不慎追尾前方一辆轿车。曾某赶紧停车,并和同事下车处理事故,两人向轿车司机李某道歉后即协商起赔偿问题。因双方对赔额意见不一,李某一时,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曾某赶快赔钱了结。
一时之间,曾某被吓呆了,过来后赶紧报警。到达现场后,将李某控制,并查获其随身携带的管制刀具一把,之后,又对李某驾驶的轿车进行检查,发现车上装有17包片剂状毒品疑似物,于是将李某带回机关审查,经尿检,其尿液呈甲基苯丙胺类毒品阳性反应,证明交通事故发生前,其吸食过毒品。
警方从李某车中查获的片剂状物品共重91.9克,后经鉴定,除1.09克为国家管制二类药品咖啡因外,其余90.81克为毒品甲基苯丙胺。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鉴于其当庭自愿,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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