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澄迈8月15日电 海南一队员酒后驾驶撞电动车驾驶人死亡肇事逃逸,澄迈县经过缜密侦查,案发2小时后成功将该肇事逃逸男子抓获归案。
据介绍,8月14日21时20分,海南海榆中线公里段澄迈境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人被撞当场死亡,肇事车辆逃逸。案件发生后,澄迈县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对事故案发现场进行追踪,通过行车轨迹,办案迅速锁定了嫌疑车辆,并通过拉网式排查。
经办案现场勘查和沿途搜寻走访,在事故发生地一公里处的农庄内发现了肇事逃逸车辆,通过网上锁定该车信息,并在辖区的协助下,案发后两小时后,在澄迈县永发镇永发村将肇事逃逸男子抓获归案。
经办案核实,肇事逃逸男子叫陈某雄,男,今年55岁,系澄迈县永发镇永发村人,为永发镇一名队员。办案了解到,陈某雄与同村颜某大,从海口东山镇赴宴并喝了红酒后,无证驾车返回家途中,造成了这起致电动车驾驶人死亡的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在铁的面前,陈某雄对其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
备受关注的南京“114迈皋桥车祸案”,今日由江苏省南京市中级法院做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朱小虎犯以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11月4日21时许,被告人朱小虎酒后驾驶牌号为苏AXL176的小型轿车,与牌号为苏AV433R的小型轿车发生追尾。朱小虎未停车查看,而是顶撞苏AV433R小型轿车,并在碰擦其右后侧后,从该车右侧加速向西驶离。后将在候车的被害人施某、朱某撞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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