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阳市交通管理局云岩区二中队在中环查酒驾时,拦下一辆红色轿车,虽然经呼吸式酒精检测显示,该驾驶员已达酒驾标准,但驾驶人却始终坚称是因为吃了槟榔和藿香正气水。
当晚,在中环北段1km100米处设置酒驾查缉卡点,一辆由小关隧道方向驶来的红色轿车行驶至卡点附近时却突然出现了奇怪的举动——该车时而停下又时而缓缓启动。司机如此怪异的驾车行为立即引起了的注意。
将该车拦下后,驾驶员很快摇下车窗,而此时,一股浓烈的酒味已经从车内溢出。在初步筛查时,仪器亮起红灯,驾驶员存在酒驾嫌疑,便令其下车配合检查。
面对询问,驾驶员刘某一脸,自称没喝酒,就吃了面包和一些槟榔。民知其法律义务后,依法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验结果是:73.0mg@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民知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及违法后果,并表示如果对检验结果有,可以到医院抽血作进一步检测。而刘某依旧坚称自己没有喝酒,并主动要求到医院抽血检测。
随后,按照《中华人民国道交通安全法》相关,因刘某对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酒精含量结果有,依法其机动车驾驶证并将其带至医院抽血检查。在后续工作中,刘某又补充告诉,自己在当晚23时左右,还曾喝下3瓶藿香正气水。
驾驶员刘某的血液鉴定结果完成,刘某体内的酒精含量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负责检验工作的市交通管理局理化检验科介绍,以藿香正气水为例,正常的使用,对血液检测的影响微乎其微,如果要通过使用藿香正气水达到醉驾标准更是难以想象,所以在驾车前吃了槟榔或喝了藿香正气水这种说法根本站不住脚。四川挖出50米大蟒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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