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晚,宜春直属一大队接到报警:在宜春中心城区平安明月立交桥下有一辆电动二轮车与小车发生碰撞,电动车驾驶员受伤且有可能是酒驾。接到报警后,事故中队迅速赶到现场调查,此时电动车驾驶员已被120送到医院救治,一边勘查现场,一边展开调查,对小车驾驶人进行了吹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该驾驶员未饮酒驾驶。现场勘查结束后,们来到医院对电动车驾驶员进行调查,一碗面拐到美艳妻发现其有一股浓浓的酒味,于是对其进行抽血送检,后经专业机构检测,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70.95mg/ml,涉嫌醉酒驾驶。
经查,10月3日中午,电动车驾驶员谭某顺参加了亲戚的乔迁喜宴,晚上又与家人一起吃饭时喝了大约半斤白酒,酒后驾驶二轮电动车回家,途经平安明月立交桥下时,越过道中间双黄线,撞上了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车,致使两车受损,谭某顺受伤。事故发生后,小车驾驶员发现电动车驾驶谭某顺说话有点不清楚,身上有酒味,便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线事故报警电话。
经过办案调查认定:谭某顺驾驶的无牌二轮电动车经检测属电动轻便摩托车范畴,其醉酒驾驶该电动车且未实行右侧通行,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陈志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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