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推荐】莞城区律师 坦洲镇律师 金牛区律师 诸暨律师 年夜名县律师 元氏县律师 虎门镇律师
为了使表里资企业的治理趋于一致,《外商投资企业清理办法》在2008年已被废除,这是我国司法体系日趋完美的表示,在办法废除后,我国司法体系出现了关于外资企业闭幕和清理方面的空白,商务部为了连接这方面的问题,作出了以下规定。
一、实用司法肯定
《外商投资企业清理办法》废除后,外商投资企业的闭幕和清理工作,照办《中华国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外商投资司法、行政律例的相干规定解决。外商投资司法和行政律例有特别规定,而《中华国民共和国公司法》未作具体规定的,实用特别规定。
二、需向审批机关提交的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因下列原因而提出闭幕的,工商注册咨询可以节省时间提高效率,需向审批机关报送提前闭幕申请书、企业权力机构(董事会、股东年夜会或股东会)关于提前闭幕企业的决定以及企业的赞成证书和营业执照:
1、外商独资企业
外商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终止:
(一) 经营不善,严重吃亏,外国投资者决定闭幕
(二) 因天然灾害、战斗等弗成抗力而遭受严重损掉,无法持续经营
(三) 外资企业章程规定的其它闭幕事由已经出现,代理注册公司一站式服务,注册公司免代理费用,政府直招 注册公司一整套优惠补贴方案,财务代理、商标注册 公司变更一条龙服。
2、中外合伙经营企业
中外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闭幕:
(一) 企业产生严重吃亏,无力持续经营
(二) 因天然灾害、战斗等弗成抗力遭受严重损掉,无法持续经营
(三) 合营企业未达到其经营目标,同时又无成长前程
(四) 合营企业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它闭幕原因已经出现。
3、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企业因下列情况之一出现时闭幕:
(一) 合作企业产生严重吃亏,或者因弗成抗力遭受严重损掉,无力持续经营
(二) 合作企业合同、章程中规定的其它闭幕原因已经出现
(三) 合作企业违背司法、行政律例,被依法责令封闭。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应向审批机关报送提前闭幕申请书,同时供给有管辖权的国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的生效判决或裁定,判决或裁定中明白有下列情况:
1、.中外合作企业的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数方不实施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合作企业无法持续经营
2、中外合伙企业的合营一方不实施合营企业协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持续经营
三、外商投资企业的部分股东可以照办《中华国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财务代理通常指财务方面的专业人士以代理的名义,完成他人或公司委托的财务相关事项,在经营治理出现“僵局”,并且使股东好处受到重年夜损掉的情况下,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国民法院闭幕公司。
《办法》废除前,根据《办法》特别清理已经开端的,特别清理法度榜样可持续进行,清理委员会依法做出的清理申报具有司法效力。
根据商务部的规定,在《外商投资企业清理办法》废除后,外商投资企业的清理问题参照我国《公司法》的相干规定。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伙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等外商投资企业因各类原因闭幕的需向审批机关提交材料。更多相干常识,详询.
网友评论 ()条 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