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7年6月,按照《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质检办监[2017]400号)和《孝感市质监局关于开展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汉川市质监局迅速对此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工作专班,对全市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具体检查情况如下:
全市现有电线家,分别是:湖北普天线缆有限公司、湖北开达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湖北德诺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武汉电线三厂,分布在我市刘隔、开发区、马鞍等三个乡镇,生产的产品主要为聚氯乙烯绝缘无护套电缆电线张,其中湖北普天线张,湖北德诺电线张、武汉电线张、湖北开达电线张,证书匀在有效状态。
6月10日-11日汉川市质监局分别对我市辖区内的4家电线电缆生产企业进行了检查抽样,共抽取样品8个批次,经送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4家企业的8个批次样品中有3家企业的4个批次样品不合格,合格率为50%,具体情况见下表:
一是企业管理不规范。未能按3C认证要求组织生产,虽然4家企业都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取得了3C认证证书,但在日常生产管理中却没有严格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企业管理体系建立不完善或未按管理体系要求来组织生产;质量管理人员素质不高,几家企业规模都比较小,人员也少,大多数企业都没有专职的质量负责人或质量管理人员,要么是行政人员兼职,要么是财务人员兼职,造成质量管理人员不专业,在产品质量上没人统一把关,进货检验和生产过程检验形同虚设,根本没起到质量把关作用;企业职工质量意识差,在生产上不能统一协调,导致采购、生产等部门都各自为阵,随意性很大,领错原材料和错贴产品标签的事情时有发生,使得产品质量很难控制。
二是企业法律意识淡薄。面对激烈市场竞争,一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采取偷工减料来降低成本,形成了电线电缆行业的“潜规则”,此次抽检不合格原因都是导体电阻指标不达标,这与原材料的使用有着直接关系;只求利益,不计后果,根本原因是少数企业法律意识淡薄、质量意识不高、诚信意识不强,对高危风险“无畏”,存在侥幸心理。
(一)依法处理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对本次抽查不合格企业,一是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限期改正,严格整改复查,经复查仍不合格的,责令停业整顿;整顿期满后经再次复查仍不合格的,严格按《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后处理办法》依法处理,并通报有关部门吊(撒)销相关证照。二是对此次抽检不合格企业的法人进行约谈,增加企业法人的法律意识,全面分析产生不合格品的原因,协助企业制定整改措施。三是责令企业严格按照《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要求,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对召回的产品及时作相应处理,避免不合格产品再次流入市场。对不按要求进行产品召回的企业,将按相关法律严肃处理。
(二)加大后续监督检查力度。针对本次抽查中合格率较低的企业,加强后续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不断促进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的提升。
(三)加强对企业的质量技术服务。针对部分企业技术及管理人员对产品标准不熟悉,质量管理知识欠缺、法律意识淡薄的实际,加强对企业技术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企业的质量和标准化管理水平。严格执行企业原材料进厂验收制度,对不具备主要原材料自检能力的企业,主动提供验货服务,防止不合格原材料投入使用。
(四)依法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以劣充优、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以及无证生产或超范围生产销售、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破解电线电缆行业“潜规则”。对不能质量安全、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监督检查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严厉打击故意正常生产经营的极端行为。
(五)加强企业质量诚信建设。积极推行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产品和标准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建立电线电缆质量失信“”制度,依法向社会披露和质量失信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诚法受激励,违法失信受”的社会氛围。发挥和社会的监督作用,促进电线电缆企业诚法,推进形成电线电缆质量社会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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