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秘书长贾红波在“2017国际视野下的创新与资本论坛”上发表讲话。贾红波在讲话中表示,截至2016年12月底,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17433家,已备案私募基金46505只,实缴规模7.89万亿元,从业人员近28万人。其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7988家,备案基金15789只,实缴规模4.32万亿元。
讲话中,贾红波对私募基金评价业务的建议:一是出台相关自律规范;二是探索建立私募基金评价的基本标准;三是规范行业评价行为;四是鼓励增加社会责任ESG评价指标。
下面是讲话全文:
尊敬的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很高兴参加此次论坛,我谨代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中关村被称为“中国硅谷”,是30多年来引领中国风气之先的创新创业标杆。中关村股权投资协会在这片创新创业的高地上耕耘多年,以“专业化、国际化”的理念为股权投资行业提供大量公益服务。借此机会,我重点谈一下对私募股权发展和私募基金评价的几点认识。
一、积极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发展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简称“协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由民政部报国务院批准成立,依照基金法授权和证监会、民政部批准的章程,对私募基金资产管理业务进行自律管理,自2014年2月开始办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截至2016年12月底,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17433家,已备案私募基金46505只,实缴规模7.89万亿元,从业人员近28万人。其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7988家,备案基金15789只,实缴规模4.32万亿元。
(一)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的特点
近年来,私募基金行业蓬勃发展,私募股权行业也迎来大发展,总得来看,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中间大、两头小、顶层弱”的格局有所改观,但仍不合理。“两头小”是指早期VC、天使和并购基金的规模小,“顶层弱”是指私募股权母基金的规模、成熟度和活跃度都不够理想。近年来,我们积极推动早期投资、并购基金和母基金的发展,局面有所改变,但仍然不合理。早期投资资金量小,能够培育和孵化的项目少,不利于创业创新和服务实体经济。并购基金数量少,对产业链整合和经济转型的推动作用不明显。此外,已登记的私募股权母基金规模约1万亿,管理规模在100亿以上的母基金机构仅20家左右,私募股权母基金亟待发展。二是行业集中度不高,缺少具备国际知名度的私募股权机构。目前美国600多家私募股权机构管理规模超过4000亿美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成为仅次于银行贷款和IPO的重要融资手段。其中,15亿美元以上的私募股权机构有200多家。相比国外,中国私募股权小而散。国内7000多家私募股权机构管理着5000亿美元的基金。实缴规模100亿元以上的仅74家,国际知名的私募股权机构更是寥寥无几。三是直接融资时代到来,行业责任越来越重,国资背景的基金发展迅猛。国家对基金越来越重视,从过去以行政划拨、政府补贴的方式转变到现在利用基金这一手段发展经济。引导基金、产业基金以及央企投资基金等呈井喷式增长。截至2016年9月底,引导基金总规模约3.3万亿元。2016年5月国资委二次摸底显示,近半数央企涉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这将对私募股权投资行业产生深远影响。当前的引导基金早已不局限于创业创新等早期领域,而是通过产业基金、PPP基金等形式覆盖到企业的成长期、扩张期、成熟期。引导基金有很强的杠杆放大效应,在募、投、管、退各个环节都影响着私募股权行业的生态。
(二)真诚为私募股权行业提供差异化服务
协会将围绕服务、自律、创新三大宗旨,针对私募股权投资的特点,为行业提供差异化服务,促进行业发展。
一是大力推动天使、VC早期投资的发展。早期投资是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的风向标,是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健康发展的根基,只有把早期投资的根基打牢,“底座”做大,才能实现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的良性发展。为此,应积极鼓励成功的企业家、有资源的产业人士从事早期投资,加大对高校创新创业、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关注力度,引导早期投资抱团发展的同时也倡导专业、专注,促进早期投资服务于产业发展,根植于实体经济。
二是积极鼓励并购投资基金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私募股权投资是新常态下创新型经济的有机构成部分,通过增量投资有效推动科技创新以及通过存量股权受让来实现企业重建。并购投资基金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资深管理团队,以其强有力的资本支持促进企业重组重建,理顺企业组织管理体系,优化资源配置,是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推动者。
三是大力发展私募股权母基金,优化行业生态环境。母基金有助于优化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分工,通过分散化、多元化、专业化资产配置满足投资者多样化的需求,降低选择难度。一般来说,私募股权机构很难有精力在“资金端”和“项目端”都游刃有余,借助私募股权母基金,可以有效解决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的“资金端”问题,获得长期稳定的资金,能够更加专注于“项目端”。通过发挥“资金端”的优势,私募股权母基金管理人可以挑选出优秀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逐步丰富行业白名单,让好的机构脱颖而出,成绩平平或者差的机构被行业淘汰。
四是深入开展私募股权投资标的的供给侧改革。推动市场自发成立松散的联盟组织,私募机构、相关上下游公司和服务机构在各个细分领域内沟通交流,形成行业抱团发展、合作共赢的格局。通过联盟组织的资源整合,那些一家私募机构不能单独完成的投资标的,成为联盟成员共同的投资对象;那些私募机构的一个个小圈子,逐步融合成为整个行业、甚至一个产业的大平台。比如,我们将积极推动市场机构自发组建投资联盟,帮助行业整合资源,行成合力,服务于中华老字号振兴、中医药复兴、中草药种植产业、文化旅游产业、医疗康养产业、饮食健康产业、科技成果转化、双创成果转化、军民融合等领域。
五是规范行业秩序,构筑诚信体系。“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信任是私募行业的立足之本,完整的信任体系是行业发展的必要前提。协会不断完善自律规则体系,在私募基金募集、信息披露、从业人员管理等各个环节夯实了行业自律标准;同时利用大数据手段强化事中和事后的动态监控,已经上线的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审平台将大大完善数据采集与统计分析框架,新建立的信息披露系统将与舆情监测、投诉处理机制相结合,完善升级后的基金从业人员数据库重点记录分析私募从业人员的基本状况、业绩表现等。失信黑名单制度和从业人员诚信公示查询制度也将逐步完善,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联互通。
六是为私募股权提供差异化服务,释放制度供给红利。不断优化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举办私募登记备案业务实操培训,在协会既有的400对外热线、官方微信和电邮咨询渠道中拟开设创投咨询专线,配备专人及时处理咨询问题。加强私募股权投资面授培训和远程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此外,将继续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加快成立专项业务小组,反映行业诉求,引领行业发展。
七是反映行业现实关切,助力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协会正在加强与北上广深等地工商部门的沟通协调,在私募股权基金聚集区域推动工商登记流程改革先行先试;我们将继续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积极参与税收体制顶层设计,推动有利于资本形成的税收政策的出台。积极推动探索发挥私募登记备案数据在税收改革中的作用,为创投基金享受税收优惠以及天使投资人所得税减免提供帮助;积极为发行上市与重组并购审核提供相关数据和便利,努力让私募基金争取到与公募基金平等的地位,让契约型基金与合伙企业争取到与公司平等的地位;继续推进落实符合条件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挂牌新三板和参与新三板做市商试点工作,借鉴相关经验,理顺投资项目退出审核工作,畅通股权投资市场化退出渠道。此外,还将积极为优秀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争取上升通道,努力呼吁推动私募基金领域的金融牌照制度,维护行业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八是培育成熟理性的投资文化,倡导价值投资理念。一方面鼓励包括银行委外资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养老金、大学基金会等机构投资者的发展,促进其提高私募股权投资占比;另一方面,培育高净值客户成为合格投资者,使其践行价值投资理念,真正懂得股权投资的特性。投资者整体素养的提升和投资者结构的改善,将引导资本市场的投资理念走向成熟,增强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稳定性。
二、私募基金评价业务亟待规范
(一)私募基金评价的必要性
近年来,私募基金规模快速增长,2016年10月私募基金规模超越公募。如何挑选私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行业要求规范私募基金评价的呼声越来越高:一是提高市场参与效率,帮助机构投资者和高净值个人挑选私募。公开、透明、完整的评价体系能够畅通私募行业信息沟通渠道,大大降低尽职调查成本。二是规范私募基金行业秩序。没有科学的私募评价体系,如同缺乏行业的好坏分辨标准,市场容易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评价体系能够对私募机构形成正向引导,让市场自发地优胜劣汰。三是推动私募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建立具有行业公信力的私募评价体系,把过去神秘、分散、难以获取的私募信息变成简洁明了的评价结果,能够提高公众对私募的理解和信任,有利于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二)私募基金评价的现状和问题
对比公募基金的评价业务,私募基金评价开展的比较晚,评价机构不多,商业模式不成熟。私募基金评价业务还面临着数据不全、覆盖面不广、分类标准不统一等难题。近两年来,名目繁多的私募基金评比令人眼花缭乱,各种乱象引发了协会的高度关注。一是高收费增加行业负担。部分机构或组织以颁奖、排名为噱头,向机构索要费用或者各种利益。以评价为诱饵,吸引机构参加活动,增加自身知名度。二是评价基础不牢固,评价体系不完善。目前,私募基金的估值标准不统一,分类标准不统一,与此相对应的是,很多私募基金评价标准不公开、不透明,评价的随意性比较强。部分机构热衷于各种评奖、排名,以此来进行自我增信,扰乱了行业秩序;三是部分评价缺乏独立性,存在私益冲突之嫌。一些机构或组织在做评价的同时,积极拓展自己的母基金业务。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存在利益冲突,有的甚至暗中打压竞争对手。长此以往,我国的私募基金评价行业将难以健康发展。
(三)对私募基金评价业务的建议
协会作为基金行业的自律组织,自身不搞评级,但是我们有责任遏制私募基金评价乱象,规范行业发展。一是出台相关自律规范。在公募基金评价领域,证监会出台了《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64号令)。下一步,协会将大力推进基金评价业务自律规范,将私募基金评价纳入到基金评价规范体系中去,为私募基金评价行业定规立制;二是探索建立私募基金评价的基本标准。协会将牵头若干优秀的私募机构和评价组织,努力弥补私募评价中的若干理论和实践空白,探索建立私募基金的估值标准、分类标准、评价体系指引等,为行业提供公共产品。大体原则是,私募评价的样本要足够大,业绩指标的时间长度要足够长而且可验证,评价方法要向协会报备并在协会官网上公示;三是规范行业评价行为。私募评价不搞垄断,我们鼓励市场化竞争,同时落实行业自律准则,净化行业环境。对于优秀的私募基金评价组织,协会宣传推广其好的做法。对于那些要挟机构、买卖排名等违法违规经营的评价组织,我们要采取自律措施。四是鼓励增加社会责任ESG评价指标。随着绿色金融、责任投资的兴起,ESG(环境、社会及治理Environment,SocialandGovernance)成为政府和社会关注的重点,投资机构需要满足的不只是投资者,还包括越来越重要的利益关联方,如社区、产业、上下游供货商甚至环保。增加社会责任ESG评价指标,就是希望私募机构不仅要考虑传统的业绩规模指标,还要分析ESG等非财务元素,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实现可持续发展。
以上是一些不成熟的看法,不当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最后,衷心祝愿大家新春愉快,鸡年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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